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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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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23

一是持续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认真落实六部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要求,选取优质企业,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召开跨境人民币政策解读会,要求自贸区内银行推动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中的使用。同时加强业务监测,重点关注自贸区银行业务开展情况,确保自贸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合规、有序发展。2021年1-5月,云南自贸区内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共79.18亿元,其中,昆明片区内银行结算9.65亿元,红河片区内银行结算38.46亿元,德宏片区内银行结算31.07亿元。二是持续跟进推动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发展。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项目需求调研,召集7家试点银行结合业务实际就人民币海外基金进行专题研究,对辖区企业和省属国企项目需求情况进行调研梳理,并做好项目对接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